獎助條例

邁克爾.桑德爾的「正義:一場思辨之旅」 是哈佛大學公開放在網路上的線上課程,在第一堂課時,講師就說,這是一門會影響你一輩子的課程,將改變你看事情的方式,如果沒有準備好的話,不要上這門課程。果真,這堂課成為影響我一輩子最深的一堂課程。

這堂課程是講哲學史的,其中一堂客上到亞里斯多德的「目的論」,目的論認為「某東西的存在目的,是為了自然而然達成完善自己這個目的」,在課堂上探討,如果一個稀有的物資,倒底該是給誰用才好,像是一個網球場,倒底是該讓每個人平均分攤使用時間,還是說該留給能夠成為職業網球選手的人使用呢?以目地論來說,我們應該把球場留給能夠發揮場地最大效用的人使用才對。

這種哲學上的問題,當時就讓我連想到台灣的齊頭式平等的產業獎助條例,獎勵跟補助本是兩件不同的事,但是在台灣常常被混在一起,成為「獎助條例」。

政府發錢有兩種方式:

  1. 獎勵:做的是提高勝利好處,增加參與競爭的誘因,因此,能受獎的要少,獎金要高,某種程度上來講是讓強者越強,,讓他們有更多的資源,複製成功的案例。
  2. 補助:則是降低競爭的門坎,讓能有更多人參與競爭,因此,補助的門坎要低,金額不用高,但是件數要是人人有獎。齊頭式投注在資源饋乏的小型公司,希望有朝一日會長大。

從大學小學在運動資源的投注的方式不同的例子上,可以幫大家理解我所說的。

小學的運動資源,是給大家都有接觸的機會,讓人有機會適性發揮。 大學的運動資源,資源是給有得獎機會人使用的,是讓有能之人能往更高層次發展。

獎勵、補助是兩件事,不能混為一談,也不能混用,但是最好都不要用。

前者都是違反納稅人的情感的,我曾參家一場台北市政府補助外商的活動,在活動上,台北市政府請兩個受獎助的廠商上台演講,受補助者一家是臍帶血市場龍頭、另一家則是App新進商家。

對年賺上億的臍帶血龍頭來說,那幾百萬的補助自然是錦上添花;另一者App商家,做了十隻程式吧,總下載量不抄過一萬次,仍是受補助,當然情感上就不能接受了。

但是這也是為什麼台灣獎助條例執行下來會變今日的狀況,因為,大眾都覺得受補助的人做的不好,怎麼可以受補助;久了,自然公務員為了不被罵,最後也只會錦上添花,只會邀已經成功的商家來受補助。

最後談談,為什麼不發補助比較好呢?曾有朋友問我,『難到美國不會像台灣一樣,有一堆吸美國政府血的公司嗎?』

我的回應是,一地的創業土嚷好,吸血鬼就少,有個已失聯的朋友申請 NSF Grant ,寫了幾十頁的文章跟政府要申請25萬美金的補助;現在我回想起來,若是把時間省下來改找 Angle Funding, VC ,他應該可以弄到個兩百萬美金的。當然找VC的股權結構會有變,但是VC能帶來的業務關係,也不是政府補助能幫上忙的。

一地的商業活動越活絡,要靠政府關係吃飯的事情就越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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